为了加强我院教研室建设,提高我院教学、科研水平,发挥教研室的基层组织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研室性质与任务
教研室是学校最基层的教学管理组织,其基本任务是在教研室主任领导下,根据学校的办学宗旨和人才培养规格,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科研活动。
二、教研室的工作
(一)落实常规教学的各项工作安排,履行教学管理职责
1.根据教务处及学院教学工作安排,从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培养青年教师等多个方面制定出本教研室工作的具体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的落实;
2.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安排,开展专业建设的论证,制订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制订和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习大纲;
4.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落实课程教学计划和教学工作,制定教学进度表;
5.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选择本专业优秀教材和参考书;
6.组织与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安排青年教师试讲。
(二)教学过程管理
1.根据教学日历随时检查教师的教学进度,督促教师按计划进行教学活动;
2.制定听课计划,组织教师相互听课,观摩教学;
3.严格教学纪律,树立良好的教风。
(三)师资培养和管理
1.协助学院做好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增强教书育人的自觉性。发挥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相关规定的工作;
2.织织教师的业务考核和鉴定,并提出考核评语。对积极完成教学、教研、实验教学任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实验人员的职称评聘、提升提出建议。
(四)教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1.组织每周一次教研活动,改进教学方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定期开展本学科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学术报告,加强学术信息传递。
(五)教学的考核管理
1.开展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期末考试时要审定考题、确定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好阅卷和成绩登记工作。并对试卷成绩进行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教学的措施;
2.做好对学生实验、实习报告,毕业设计、毕业论文以及平时作业成绩的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