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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19 12:15:5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做好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覆盖工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的、高素质的、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合格人才,积极探索我院学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阳光管理运行机制,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导思想

我院秉承“明德、博学、知行、日新”校训,发扬“孜孜以求,团结奉献,精益求精,敢于胜利”的师院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德育为先,全面发展的工作理念,不断创建团结进取,勤奋好学;诚信守纪,文明和谐;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优良学风、院风与班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合格大学生,为就业(创业)做准备!

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1.每学期德育成绩:即德体美劳等各方面,包括基本素养:如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明修养、诚实守信、纪律安全、考勤卫生、工作生活、日常行为、拾金不昧、好人好事、优秀表现、违规违纪表现等;基本能力:如四六级考试、比赛获奖、创新实践等,给予量化测评。

2.每学期学习成绩:各门课程期末成绩及平均分。

3.每学期总评成绩:即每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每学期德育成绩权重占30%与学习成绩权重占70%进行计算,即总评成绩= 德育成绩 * 30% + 学习成绩 * 70%

计算公式:总评成绩 = 学生德育成绩 / 班级最高德育成绩 * 30 + 学习成绩 * 70%

4.每学年学习成绩:为一学年中两个学期学习成绩的平均分。

5.每学年总评成绩:为一学年中两个学期学生总评成绩的平均分。

6.各个学期德育成绩。

7.各个学期学习成绩。

8.各个学期总评成绩。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原则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以制度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学生奖惩提供主要参考依据。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量化测评到学生个人,事事及时记录,每周统计,录入微机,定期公布,认真保存。

3.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自我发展,由各级学生干部认真做好每项德育测评内容的检查记录、汇总上报、录入微机和文件保存。全体学生互相监督。

4.院领导、辅导员与任课老师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监督审核。

四、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标准

(一)学习成绩,即基本知识,为每学期各门课程期末成绩,求平均分(百分制)。

(二)德育成绩,即基本素养和基本能力,包括考勤分、累减分、平时加分、基本能力加分和职务加分。每学期学生德育成绩的基础分为100分,采用加、减分法。每日记录,每周统计,定期公布。

每学期学生德育成绩 = 100 -(请假节数 * 1 + 迟到早退次数 * 5 + 旷课节数 * 10 - 累减分 + 平时加分 + 基本能力加分 + 职务加分。

1.考勤分:即日常考勤得分,也叫基本得分。以100分为基础分,以学生日常考勤情况为主要测评内容,采用减分法。

学生不能按时上课(包括实验实习自习等教学安排、上晚自习、上团课、开班会、参加会议、参加集体活动等),请假一节(次)减1分;迟到早退一次减5分;旷课(或旷到)一节(次)减10分。公假不减分。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节计算。每学期累计旷课(或旷到)达10节及以上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累减分:即违规违纪减分。以下各项,在“考勤分”上直接累减分。总“累减分”,采取“下不封底”原则,没有最多减分,该减多少就减多少。

违反关于教室、宿舍、食堂、卫生区、校园、公共环境卫生及学生个人卫生等有关卫生管理规定,不按时值日、卫生不达标、卫生不合格、脏乱差、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等,给相关责任人每次减1-20分。严重者减20-50分。

违反关于教室、宿舍、食堂、校园管理的有关文明、纪律、安全等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给相关责任人每次减1-20分。严重者减20-50分。

违反考试制度,考试作弊、替考、旷考等,每次减50分。

不按时完成任务,造成工作失误等,每次减3-10分。

不按时上交社会实践总结及其它要求上交的文字材料等,每次减5-10分。

有违规违纪行为,一般违规违纪,每次减5-10分。被给予全院通报批评,每次减20-50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减50分。

其它需要减分的视情况酌情处理,每次减1-50分。

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后果和严重不良影响者,严肃查处,给予纪律处分。

    3.累加分:即平时优秀表现加分,也叫平时加分。以下各项,在“考勤分”上直接累加分。总“累加分”,采取“上不封顶”原则,该加多少就加多少。

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学雷锋活动等一般每次加3-10分。被校级以上单位表扬加10-20分。

积极撰写通讯、宣传材料、文学稿件等在物电网站、空间、微博、微信等发表,每篇加2-4分;被《沧州师院报》采用发表,每篇加4-6分。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发表,每篇加6-10分。

积极参加班级团支部活动,每次加2-4分。积极参加院与学校文艺演出、联欢晚会、大型活动等,每次加4-6分。市级以上加6-8分。

被评为“卫生先进个人”、“卫生先进宿舍”、“文化优美宿舍”、“文明宿舍”,其成员每人加5分。

    其它需要加分的视情况酌情处理,每次加1-20分。

    4.能力加分:包括基本专业能力、创新与实践能力等。能加多少,加多少。

    全国英语考试,过四级加4分。过六级加6分。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过二级加4分。

    普通话考试,考过加4分。

    职业资格证书,取得一个证书加4分。

有专业技术特长,有电子制作、科技发明、创新作品、论文等,加4-10分。

被评为“科技创新标兵”,加8分。被评为“学习标兵”、“学雷锋标兵”,加4分。   

    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体艺术等比赛活动,院级比赛,第一名加6分,其它优胜名次加4分,凡参加比赛加2分。校级比赛,第一名加8分,其它优胜名次加6分,凡参加比赛加3分。市级以上比赛,第一名加10分,其它优胜名次加8分,凡参加比赛加4分。

    其它需要加分的视情况酌情处理,每次加1-20分。

    5.职务加分:以下各项,分别在“考勤分”上直接累加分,按以下(1)(2)(3)项中最高职务加分,其它兼职减半加分。分别在以下(1)(2)(3)项内部,兼职不加分。任职不满2个月者,加分减半。总“职务加分”最高为20分。

    1)班级团支部干部加分:班长、团支书加10分。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加8分。宿舍长、学习小组长、团小组长、学雷锋小组长、值日组长等加6分。

    2)团总支、学生会、社团干部加分: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加15分,部长、副部长加10分,其他委员、成员加8分。社团负责人(社长、副社长等)加10分。

    3)校团委、校学生会学生干部加10分。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意义与作用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我院对全体团员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即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文明修养、诚实守信、纪律安全、学习情况、考勤卫生、工作生活、日常行为、优秀表现、违规违纪表现、基本能力、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各方面情况比较客观的综合量化评价。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学校及院里组织的各项评奖评优评助等提供主要参考依据。德育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取消一切评奖评优评助等资格。德育成绩优良,各科考试无补考、无作弊、无旷考、无处分、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可参与各项评奖评优评助等。

3.每学期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如实记入《学籍表》,装入本人档案。

4.生操行评定等级,学生在校德育成绩(各学期德育成绩的平均分)在95(含95)分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小于60分为差等,连同“在校德育成绩”一起,记入《学生诚信就读评价表》,装入本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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