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概况 师资队伍 规章制度 教学科研 党建工作 学风建设 合作交流 就业创业 资料下载 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实验教学改革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19 12:15:25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实验教学改革的若干规定

 物理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学科。通过实验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物理学基本定律、定理的理解,培养学生的物理思维、科学研究和实际应用的能力。但是,原来实验教学模式中的有些做法却不能达到上述目的。因此,实验教学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事情。主要意见如下:

一、实验改革主要体现在开放性实验室的建立、设计性实验和研究性实验教学尝试、改变现有实验教学方法、加强普通物理演示实验等四个方面。

二、设计性实验和研究性实验主要是指改变现有的教学模式。教师提出课题和思路,主要由学生根据所学知识独立进行实验(包括实验目的、原理、步骤、观察和数据分析处理等)

三、原有实验的教学必须进行改革。实验课教师一般只讲实验目的和仪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不讲或少讲具体的实验步骤和原理,让学生自己根据所学知识和教材动手做实验,加强学生使用仪器能力的训练,真正达到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初步实验科研能力的教学目的。

四、开放实验室暂定两个。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开放实验的个数、地点、时间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以教研室为单位给出教学计划、管理方法、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主要问题和困难。

五、近代物理实验应适当减少实验个数(或在原有个数中让学生选做);对那些仅能体现物理原理而较少体现动手能力的实验应少做或取消。正常实验课学生所做实验个数不超过12个,开放实验个数不超过3个。每个教师每次指导实验个数不得少于2(8个学生)

六、普通物理实验应对一些实验进行改造,增加综合性实验而减少单一性实验。

七、通信工程实验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要根据教学实际情况确定正常实验课的实验个数和开放实验的个数。

八、实验开设的个数(包括开放实验的个数)由教研室共同确定,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九、建立普通物理演示实验室(暂定在教法实验室),教法实验室应尽快制定出实验室建设计划。

十、实验改革应分批、渐进的进行。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