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党校
2014年发展对象党课培训计划
发展对象是党员的后备力量,做好发展对象的培训教育是党员发展工作的基础。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我院决定对2014年发展对象进行培训,严把党员“入口关”,切实提高党员发展质量。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5日
二、培训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学习“十八大”精神为主线,对2014年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列教育。组织学员较为系统地学习党的性质、纲领、任务、宗旨、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使学员加深对党的认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从而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各总支、支部确定并报党委审批的发展对象。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1、 学习材料
(1)《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2年11月14日通过)
(2)胡锦涛: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3)《入党培训教材》
2、专题辅导(详见教学日程安排)
3、培训方式
贯彻以自学为主、集中辅导的原则,把课堂教育与理论学习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自学、讲课、考试等形式,提高发展对象的政治理论水平。
五、培训要求
1、培训由组织部统筹安排。每个支部指定一名组长,组长负责本组学员的考勤情况。
2、学员上课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课前必须亲自签到,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必须提前向培训负责人请假。
3、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每次学习活动,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上课,做好笔记。
4、认真自学。按照学习目的要求,自学推荐的自学资料与培训教材。
5、培训期间,凡旷课1次或请假2次者不能参加考试;不予结业。凡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在校期间的党校培训资格。
六、考试考核
1、拟于2015年1月初进行党课结业考试,凡考试舞弊违纪者,一律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
2、经考试合格,出勤达到要求,综合评定良好,组织部发给结业证书。
沧州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24日
附表:沧州师范学院2014年发展对象党课专题培训课表
上课时间 | 上课内容 | 授课教师 | 上课教室 |
12月27日周六8:30 | 第一讲:新党章 | 李树旗 | 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
12月27日周六14:30 | 第二讲:决心成为新时期的优秀共产党员 | 马福奎 |
其余时间自学 | 《入党培训教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