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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18 21:36:15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的规定

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研究能力和促进教学改革,教师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共同提高。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学院规定:

一、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依托,根据教研室的自身性质和条件采取集中和分散(以课程组为单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研活动要定期开展,一般每两周不少于一次。

二、教研室主要任务之一是开展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水平。例如:开展教学经验交流、集体备课、相互听课等活动。

三、教研室应结合专业发展和本教研室师资、设备具体情况,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和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课题,并结合自己的研究工作和教学实践,写出具有较高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

四、教研室要积极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搜集和交流国内外教育与科学研究有关信息,认真研究课程教法,积极采用现代教育手段,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

五、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的态度和教研成果的多少将作为年终评优的主要指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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