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是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方可取得成绩。为了保证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后续工作顺利完成,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有关规定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答辩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评审答辩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玉秀;
副主任委员:程金阁;
委员:游阳明、张凤华、周贵德、张春华、马文娟、王立华、李燕。
答辩委员会职责:制定答辩规程,研究和处理答辩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协调和平衡毕业论文成绩的评定。
(二)成立评审答辩小组
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成立由评审答辩小组组长、外聘专家、指导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答辩小组,答辩小组工作由组长负责。
论文的评审和答辩以论文评审答辩小组为单位,严格按着《沧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设计)工作规范(试行)》和《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进行评审答辩和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负责向学院推荐本组候选优秀论文。
二、答辩要求
答辩中,每位参加答辩的学生,应制作PPT并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教师的提问。
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对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及答辩情况撰写书面评语、给出总体成绩并签字。
三、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
(一)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应以学生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研究水平、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以及答辩情况等综合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评定,原则上要求优秀(90-100分)比例控制在25%以内;良好(80-89分)比例控制在55%以内;其余为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凡工作态度差或未完成规定任务的学生,应从严评分,不得降低标准和评分要求。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套用他人成果。凡发现袭用他人成果,一律按作弊论处。
(二)评分标准
优秀:按期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具有较大的实践指导意义,有一定学术研究价值,观点创新、立论明确、资料翔实;结构合理,内容完整,条理清晰;论证有力,语言流畅,表明作者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意识;答辩时概念清楚,回答问题正确。
良好:能较圆满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能联系实际,理论明确,结构合理,内容完整,资料翔实,语言通顺,条理清楚,引文规范;答辩时概念较清楚,回答问题基本正确。
中等:完成任务书规定任务,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基本完整,条理清楚,文字通畅;引文较规范;答辩时能回答所提出的主要问题,且基本正确。
及格:基本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一般,在结构、内容、引文等方面有个别错误;答辩时少数问题不够清楚,有若干错误。
不及格:未完成任务书规定的任务,工作态度不认真;毕业论文(设计)在结构、内容上有较大缺陷和错误;答辩时概念不清楚,回答问题不正确。
(三)对不及格论文的处理
经答辩,被答辩组确认为不符合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成绩不合格的论文,答辩组应填写答辩评语,并将拟评为不及格的论文提交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由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委员会复审。
毕业论文(设计)(设计)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四、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根据学校规定,从每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5%参加学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设计)评选。学校将对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从各答辩组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按学校规定的比例进行综合平衡,选定优秀论文及优秀指导教师,并报送学校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