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按照教育规律办事,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二、严格按大纲要求认真备课并作好备课笔记,讲课应突出重点、讲好难点、板书工整、衣着整齐、发音准确,按时交教学日历、考试试卷和考试成绩。
三、应作好辅导、答疑工作,安排好答疑时间和地点,一般以个别答疑为主,适当进行集中辅导。
四、在教学过程中应安排适量的作业,并认真批改。学生平时成绩一般应按30%计入总成绩,对缺作业达30%以上的学生,应要求其在考试以前补齐,否则不允许其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
五、应积极参与课程建设和课程改革、积极参加教学研究、不断总结和改进教学方法,尽可能采用电化教学、多媒体教学和网络教学等现代化教学手段,以及外语教学,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指导毕业论文时选题应符合毕业论文的水平要求,每周辅导不应少于二次,应重视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踏实的工作作风,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要注意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
七、每学期停课、调课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有科研任务的教师不得超过三次。停课、调课、代课必须提出申请并经院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务处的批准,杜绝私自停课、调课和代课现象。
八、积极参加科研工作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积极发表论文,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不断提高科研和学术水平。跟踪本学科的理论和技术发展,并在课堂教学中反映出来。
九、服从教研室主任安排的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
十、做好学生及教学环境的安全稳定工作。
十一、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的任职资格、岗位责任和工作量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