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定方法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以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全面发展, 提高育人质量,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形成良好的学生激励机制,根据《沧州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
1、沧州师范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勤奋学习,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艰苦奋斗,情趣健康。
3、本人须提交奖学金评定的书面申请和有关材料。
二、 奖学金奖项设置及获奖条件
奖学金设置: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按上学期学业考核成绩和综合量化考核成绩评选,毕业班最后一学期不参评,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单项奖学金三大类。一等奖学金为学院在校生人数的5%,原则上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二等奖学金为学院在校生人数人数的10%,原则上为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单项奖学金为在校生人数的3%,原则上为在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4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学期300元,单项奖学金每生每学期200元,奖学金由财务处统一划入获奖学生银行卡中,并对获奖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奖励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二)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方法正确;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勇于探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化、科技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且在班级学习成绩排名前15%。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乐观开朗、不怕困难,适应能力强;
4、体育成绩优良。
(四)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较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认真完成集体交给的任务,诚实正直,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他人;
2、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保护环境,明辨是非,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各种劳动,爱惜劳动成果,勤俭节约。
(二)学习好
1、学习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方法正确;
2、学习兴趣广泛,有较强的求知欲,勇于探索,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文化、科技活动;
3、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
(三)身体好
1、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了解卫生和健康知识,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乐观开朗、不怕困难,适应能力强;
4、体育成绩优良。
(四)认真组织并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和文体活动,较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单项奖学金评选条件:
为激励学生在各个方面的创新和发展,学校设立单项奖,对在某个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具体奖项如下:
1、创新创业奖
在校大学生在科技创新活动、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技术鉴定、转化、各种创新创业
大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可获得创新创业奖
2、社会工作优秀奖
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校、学院学生干部,经过评选可获得社会工作优秀奖,校学生会、团委干部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评选,名额为2-4人。具体条件是:
①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本职工作成绩显著。
②综合测评名次本学期在班级前60%。
3、文体优秀奖
在省级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前三名的参赛队员可获得文体优秀奖。已由其他校级部门表彰的,不得重复申报。
4、突出贡献奖
在重大事件中,临危不惧,舍己救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受到表彰,或有突出表现立功受奖者可获得突出贡献奖。
5、学院命名的其它优秀奖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团支部的核心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
2、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
3、班级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4、全班同学在相同阶段,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三、 奖学金评定程序
1、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量化条件、逐级优选的程序进行。
2、个人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学生应填写《沧州师范学院奖学金审批表》,并将纸质版递交班级。
3、班级推荐。各班由辅导员牵头,组成由班、团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奖学金评定条件,对本班学生的奖学金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推荐,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审定。
4、学院初审。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奖学金评定初审工作,学院将各班推荐名单在本学院予以公示三个有效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5、学校审核。学生处对全校奖学金申报者进行审核、汇总,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6、材料归档。学院奖获奖学生的《沧州师范学院奖学金审批表》及时归入学生档案袋。
四、评选要求: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奖学金评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
2、本学年内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处理者;
3、本学年内不按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学籍注册者,无正当理由故意拖延缴纳学费者;
4、本学年休学者;
5、评定学期期末成绩出现挂科者;
6、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者。
(二) 奖学金评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所交材料:
(四)时间安排:3月23日前报学生处
五、指标分配:
| 一等奖学金人数 | 二等奖学金人数 | 单项奖人数 | 先进班集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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