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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11-19 12:04:0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教学档案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音像等信息资料。为加强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质量和管理水平,逐步实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并为考核该项工作提供依据,特制订本规定。

一、教学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 教学档案要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反映教学规范化管理。

() 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由一名专管人员负责,原则上由学院教学秘书担任。

() 努力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现代化,使之成为教学业务工作的信息咨询部门之一。

() 逐步建立教学档案资料库,原则上按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指标组建。

二、教学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与归档流程

() 整理组卷

1.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要求排列。

2.对文件材料应加制封面,注明题名、责任者、时间等。

3.凡教师业务档案中规定的内容已分别归入其他类档案的(如专著、论文已归人出版类、科研成果已归人科研类),应在卷内目录中注明相应的档号。

4.填写案卷封面各栏目标题要简短、准确。

() 归档验收

1.由管理人员填写档案目录表,将其放在第一卷卷内目录之前。

2.移交档案时交接双方必须当面检查验收,检查其是否完整、齐全,排列、书写是否符合要求,标题是否确切。凡不符合规定要求者,接收人应拒绝接收,并限期改正补交。

3.移交时填写移交目录。移交目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三、教学档案借阅规定

1.凡借用档案者,均应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

2.借阅者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归还档案,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归还日期,若想延长,需办理续借手续。

3.借阅者应保证档案的完整无损,不得拆卷、涂改、转借,发现损坏或丢失要严肃处理。

4.借阅者为学生时,必须有本班辅导员签字,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

5.归还档案时,要严格验收,以确保其他人员也能借阅。

四、教学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

()分管教学工作的学院负责人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

2.定期检查和研究教学档案工作中实际存在的问题。

3.制订和健全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各部门工作。

4.对本部门兼职专管档案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并解决实际困难。

()兼职专管人员的职责

1.做好文件的整理、积累工作。

2.做好教学档案的组卷、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利用等工作。

()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负责收集教研室的典型教案、集体备课记录、试题、试卷等资料,向专职档案员移交。

2.督促教师及时移交各种业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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