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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16:29:42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

 

期末考试在即,各系部要按照我院《考试操作规程》和有关文件规定,严格规范考试程序,抓好期末考试各项工作。

一、做好出题、制卷工作。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已下发的《沧州师院期末考试出题办法》及《考试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期末考试的命题,选定、审核 印制试卷等各项工作,要确保试卷的准确无误。

第十四周开始各系部要将填写清楚的试卷专用袋送交文印室并同时递交试题(装入档案袋密封、封面粘贴试题目录)印制试卷。

二、科学合理安排考试。

1、期末考试时间安排:

201412日、3日两天安排公共课;6日、7日、8日三天安排专业课。

8日上午各系至少要安排一门考试。

9日、10日两天是各系的集中阅卷、登统时间。

 各系专业课尽量安排在专业课的考试时间段内考试。同一年级和专业的考试安排要有间隔,尽量给学生留有较充分的复习时间。

考场安排要科学合理,不能考场学生过于密集。为便于监场,尽量不安排在大阶梯教室考试。

全校公共课的期末考试安排本周内会公布在教务处群共享,届时在群中通知。

22011级和2012级两年制专科毕业班大补考时间安排:

201418日、9日两天。

注意:专科毕业班的期末考试要安排在8日之前考完。

各系要组织2011级和2012级两年制专科毕业班前四个学期的不及格学生进行大补考。第五学期(本学期)毕业班学生如果有不及格的,要在下学期第三教学周随其他年级一同安排补考。离校的学生要返校参加补考。具体时间及安排群共享另行通知。

 三、严格监考,职责明确。

各系对监考教师人数(每考场)和职责要有明确要求,教师要严格按照《沧州师范学院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工作职责》和《监考教师违规违纪的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做好监考工作。

四、继续狠抓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管理。

各系在考试前要组织教师和学生召开专题会议,继续贯彻落实《沧州师范学院关于严肃考风考纪  加强考试管理的补充规定》和《沧州师范学院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的有关文件。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加强诚信考试宣传,营造文明应考,诚信考试的良好氛围。

申请无人监考的系(班级)务必于1217日前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

五、按规定流水阅卷。

201419日、10日为全校阅卷、登统时间。各系、部要组织教师按规定流水阅卷。110日下午500前各系的电子版成绩(学生成绩登记表要统一使用修订后的新表-共享上传)要发给高全胜老师(邮箱:451229537@qq.com),“期末考试不及格名单”纸质版交给葛娟老师。 

六、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各系部一定要重视考试相关保密工作。按要求签订《考试保密工作责任书》。对办公室、电脑、电子试卷库、印制试卷、存放试卷、监考、阅卷等各考试相关环节要有保密措施,要责任到人,对相关人员要有具体的保密要求和规定,防止试题的疏漏和泄密。

    

沧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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