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师范学院2015年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按照市教育局的安排, 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沧州区域内的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1.已取得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2.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4日—5月4日。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三、申请人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参加全国统考合格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选择认定机构:沧州市教育局。
3、确认点:沧州市运河区教文体局;
4、户籍所在地:沧州市运河区南环派出所。
5、申请资格为:本科学历(学前教育除外)可申请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或小学教师;专科学历申请小学教师;学前教育(本、专科)申请幼儿园教师。
6、申请学科:与自己所学专业对口学科。
7、工作单位填写“沧州师范学院2015年毕业生”;
8、所学专业:必须与学籍专业一致,本科师范类:汉语言文学、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美术学、生物科学、体育教育、学前教育、音乐学,其他按照学籍专业填写,选其他专业无效。
9、现所从事职业填写“应届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填写“无”
10、上传照片。与毕业证书照片一致。
11、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报考信息,只保存信息不能进行认定,否则后果自负。
12、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丢失或遗忘不能补救。
13、请申请人用A3纸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正反面两面打印,同时贴上与上传照片相同底版的照片。申请人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后,必须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最好导出PDF文件形式打印)
14、如实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用A4纸打印。
15、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并提交成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四、体检安排
1、体检地点:沧州市二医院体检中心,乘11路、16路、18路公交车御河路口下车即到。
2、体检表:学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体检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自己贴上照片(与网上上传照片一致)。
3、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的收费要求交费。
4、体检时间安排:5月4日—15日,全天体检,不用空腹,周六日不休息。
具体安排为:
中文系、历史系:4-5日 英语系、经管系:6日
数学系、教育系:7-8日 美术系、法政系:11-12日
化学系、物电系:13日 体育系、生物系:14日
音乐系、计算机系、机电系:15日
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体检,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体检的,可选择9日、10日或15日参加体检。
五、网报现场确认
以系为单位,由辅导员带学生材料进行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5月18日:中文系
5月19日:英语系
5月20日:数学系
5月21日:教育系
5月22日:美术系、经管系
5月25日:化学系
5月26日:体育系、机电系
5月27日:物理系、法政系、计算机系
5月28日:历史系、生物系、音乐系
必须按时间进行确认,逾期不予以受理,网报无效,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文体局人事科,浮阳南大道青少年活动中心院内(南环小学附近)。
3、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A4纸)。
(2)、学校开具的证明信。(加盖学校公章)
(3)、体检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到A4纸)。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语文教师要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由院系负责审查填写,辅导员签字,并加盖系里的公章 。
(6)非2012年秋季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正反面打印到A3纸)一式两份同时贴上照片。(要求照片和网传照片、办证时照片、体检表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表打印)。表上的专家认定意见一栏和认定机构意见一栏的时间统一填写为2015年6月20日。
所有复印件在正面空白处写有:“与原件相符”的字样,并有辅导员签字
1-6项按照顺序统一用A4纸按1身份证复印件、2学历证明、3体检表、4普通话证书复印件、5思想品德表,每人一册,第7项《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单独存放,不装订,其他原件按照与材料学生先后顺序一致的要求单独罗列。
六、其他事宜,另行安排
沧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