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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难忘的师院老师”征文启事
发布时间:2018-04-13 15:31:32
    

“我难忘的师院老师”征文启事

四年大学时光匆匆而逝,也许,只有在这时,我们才会领悟到朱自清写散文《匆匆》时的心情,“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们是多么希望大学青葱日子能够永驻,可是却又深知,这是多么无知的妄想!好在,蓦然回首,菁菁校园留给我们的不会只有感伤,在大学校园浩瀚的知识海洋中,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了从青涩到成熟的蜕变。我们的青春在这里得到升华,我们的未来之旅亦从这里开始一段新的征程。“少年意气十分强,河广期凭一苇航”,感谢大学,给了我们迎风破浪的意志,感谢大学,给了我们搏击长空的翅膀。

各位亲爱的同学,在沧州师范学院学习的这段时光里,一定有一些教育经历让我们难以忘怀,一定有一些老师的面庞时时浮现在我们脑海和心上。为庆祝我校建校60周年,体现我校教育成就,彰显我校良好教风、学风,提高我校学生学习热情,营造我校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教务处特决定举办第二届“我难忘的师院老师”毕业生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征文以“我难忘的师院老师”为主题。可以记录你最难忘的一位大学老师,也可以记大学老师的一节课、一次指导论文、一次实验、一次比赛、一次活动等等。

二、举办部门:沧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三、征文对象:我校2018届全体学生

四、征文时间:2017年4月16日——2017年5月28日。

五、征文要求:

1.题材符合大学生特点,以“我难忘的师院老师”为主题,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情文并茂,内容健康,贴近大学生活;

2.文章体裁不限:散文、随笔、小说、诗歌等;

3.文章字数要求:不得少于1000字,不得多于3000字(诗歌除外);

4.文章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套改;

5.所有稿件必须注明作者所在院、专业、年级、班级及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六、组织方式:以院为单位初评,一等奖稿件(不超过毕业生人数3%)交至教务处(包括纸质版、电子版)。

七、评奖办法:截稿后组织教师评阅,评选出获奖作品并予以全校公示,颁发证书并择优刊登学校校报。

八、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拟设置一等奖十名,二等奖十五名,三等奖二十五名。

望广大同学积极踊跃参加,用你们的笔记录下自己最难忘的大学学习经历!

 

沧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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