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概况 师资队伍 规章制度 教学科研 党建工作 学风建设 合作交流 就业创业 资料下载 党史学习教育专栏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认真做好各项评奖评优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11-19 12:21:00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认真做好各项评奖评优等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正确引导,进一步做好创先争优工作,认真落实《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等规章制度,为同学们创造一个团结进取、勤奋好学、健康和谐的优良学习生活环境,依据学校有关学生奖惩的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认真做好各项评奖评优等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评奖评优等主要内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3.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宿舍长。

4.“五四”模范团员、优秀团干部。

5.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

6.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

7.省级优秀毕业生

8.学习标兵、科技制作标兵、学雷锋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工

作标兵、劳动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优秀宣传员、优秀勤工俭学学生、优秀实习学生。

    9.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的选拔与任用。

10.对家庭困难学生的临时生活补贴。

11.其它荣誉称号或奖励。

二、评奖评优等工作主要参考依据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指导思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考一学期或一学年学生德育成绩与学习成绩,以总评成绩为主要参考依据。

2.要减少量化测评成绩差的班级团支部在评奖评优等方面的名额分配,要给量化测评成绩好的班级团支部增加名额分配。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除按学校文件执行外

1.学习第一又总评第一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先看总评成绩,再比较学习成绩。

四、国家助学金的评选,除按学校文件执行外

1.孤儿,无条件照顾。

2.单亲,适当照顾。

3.从来没有得过的,优先考虑。

4.总评成绩排名靠前的,优先考虑。

5.特别贫困,家长有重大疾病、重大事故等家庭,适当照顾。(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给予评奖评优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有专业特长者,能在学生中树立起学习榜样。

2.有突出先进事迹者,为学校、本院争得特殊荣誉者。

3.为院里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4.同等条件下,学生一学期或一学年总评成绩优秀者优先。

5.其它特殊优秀表现者。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事迹材料。

2.班级辅导员审核,提名。

3.班级学生民主评议。

4.学院研究确定。

5.报学生处审核。

 

版权所有:沧州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